logo
房产纠纷

首页 > 普法专栏 > 房产纠纷 > 个人住宅和商铺被征收时,会优先给予哪一方住房保障?

房产纠纷
个人住宅和商铺被征收时,会优先给予哪一方住房保障?

基本案情

大刘和小刘是亲兄弟,平日两家人关系非常好。他们的父母临终前立了份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二居室留给了没有住房的大刘,将两间临街商铺留给了下岗待业的小刘。两兄弟对遗产分配都没意见,很快就办好手续,各自用上了这两处房屋。最近大刘和小刘经常因房屋征收的事吵架。原来是因为哥俩儿在小区看到了一份政府的征收公告。大刘认为,自己家房子被征收后就没地方住了,按法律规定,自己家也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政府应该先给自己家住房保障。小刘觉得,自己在该小区的临街商铺开店,一旦小区被征收,店面要停业,一家人就没有收入了。政府应该优先给予临街商铺住房保障。为此,两兄弟天天争论不休,究竟应该优先给予哪一方住房保障呢?是大刘家的个人住宅还是小刘家的临街商铺?

法律解答

根据征补条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由此可见,本案中,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个人住宅被征收的居民,可以优先得到住房保障,不用等待轮候保障房,即应该优先给予大刘家住房保障。

我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因此,大刘他享有住房保障优先权。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个人住宅被征收的居民,确保其优先得到住房保障,这是法律对于居民住宅的重视,也是和谐社会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法律条文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返回列表
相关阅读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行政主体与民事主体签订的旨在实现各自利益的合同,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一方,还兼有土地管理者的身份,这种双重身份的存在,使该类合同既有行政性,又有契约性,导致理论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