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来源:本站 作者: 管理员
基本案情
大刘和小刘是亲兄弟,平日两家人关系非常好。他们的父母临终前立了份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二居室留给了没有住房的大刘,将两间临街商铺留给了下岗待业的小刘。两兄弟对遗产分配都没意见,很快就办好手续,各自用上了这两处房屋。最近大刘和小刘经常因房屋征收的事吵架。原来是因为哥俩儿在小区看到了一份政府的征收公告。大刘认为,自己家房子被征收后就没地方住了,按法律规定,自己家也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政府应该先给自己家住房保障。小刘觉得,自己在该小区的临街商铺开店,一旦小区被征收,店面要停业,一家人就没有收入了。政府应该优先给予临街商铺住房保障。为此,两兄弟天天争论不休,究竟应该优先给予哪一方住房保障呢?是大刘家的个人住宅还是小刘家的临街商铺?
法律解答
根据征补条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由此可见,本案中,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个人住宅被征收的居民,可以优先得到住房保障,不用等待轮候保障房,即应该优先给予大刘家住房保障。
我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因此,大刘他享有住房保障优先权。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个人住宅被征收的居民,确保其优先得到住房保障,这是法律对于居民住宅的重视,也是和谐社会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法律条文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专业法律知识,尽情为您服务
拥有专业团队,帮您排除万难
拥有专业团队,帮您排除万难
精通法律法规,积极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