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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款的常见构成

搬迁时,作为丧失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等相关权益的对价,被搬迁人往往会取得颇为可观的搬迁款。对于搬迁款,关注点通常集中于金额的多寡,却忽略了对搬迁款具体构成的关注,这会引发搬迁款取得与分配方面的纠纷。搬迁款的具体构成需以搬迁时特定的搬迁政策及搬迁协议约定内容为准,一般来讲,搬迁款是由如下几部分款项构成的:

1. 搬迁补偿款

属于搬迁过程中补偿性质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区位补偿价款(也就是地价,即被搬迁范围内房屋每平方米平均土地使用权作价)、房屋重置成新价(也就是房价,即被搬迁房屋的作价)、装修及附属物作价(通常指房屋内部装饰装修及外部配件作价)、有效宅基地面积超过可置换安置房建筑面积的货币补偿,空调、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设备的拆装费、移机费等。

2. 搬迁补助款

属于搬迁过程中补助性质的款项,搬迁补助费的有无及名目一般会因各地搬迁政策的不同而有较大差异。大致来讲,搬迁补助款中可能会包含有搬家补助、空院奖励、提前搬家奖励、提前腾地奖励、工程配合奖励、一次性支持建设奖励、未成年人补助、老年人补助、贫困补助、出租房屋补助、营业补助、装修补助、应批未批拆基地补助费、节约土地奖励等不同项目。

3. 自行周转补助、异地安置费等

这两项款项比较容易理解,前者主要指对周转期间自行解决住房等困难而给予的补助款项,后者主要指对搬迁后异地安置所给予的补助。

以上项目,虽都可以被简称为搬迁款,但因款项的具体性质有所不同而在分配上需要遵守不同原则。

比如,区位补偿价在分配时原则上主要考虑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情况及实际居住人等因素,房屋重置成新价在分配时原则上主要考虑房屋的建造情况及实际居住人,装修及附属物作价款在分配时原则上主要考虑装修出资情况及附属物的所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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