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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一)确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过程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我国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的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耕地资源和建设占用耕地的状况而提出的保护耕地的重大措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工作在湖北省荆州地区试行取得成功后,


     “我国人口多耕地少,要十分珍惜耕地,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标志着在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正式确立。


  (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基本农田的规划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是根据规划地区人口增长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的需求,确立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提出基本农田保护方案,通过划区手段保护基本农田的一项综合措施。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的需要,也是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切实保护农田,为管理和使用土地提供依据的需要。


  2.基本农田的划定

  基本农田的划定中规定了基本农田划定的原则,划定范围,明确基本农田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等。


  3.基本农田的保护

  基本农田的保护是对耕地的特殊保护,具体包括基本农田的数量保护和质量保护。具体规定了各种保护基本农田的措施,并规定了对基本农田地力的保护和占用耕地的补偿办法。


  4.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

  在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中,一是规定了对保护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办法及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二是规定了对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处罚办法,保证保护基本农田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自建立以来,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保护基本农田的具体办法,对保护耕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各级人民政府要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实有耕地面积为基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并落实到地块,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要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地力保养和环境保护制度。有效保护好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划定后,各地普遍做到了保护指标与保护地块等的落实,许多地方建立了严格的保护制度,如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度、严格占用耕地审批制度、占补平衡制度、地力补偿与环境保护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这一切都说明,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日趋完善,而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越来越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重视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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