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土地征收

首页 > 普法专栏 > 土地征收 >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

土地征收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是指基本农田有关保护区的划区定界,是对基本农田的面积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在实地确定界线,并落实保护标志位置,进行保护基本农田面积的登记、统计,制定实施基本农田面积动态管理措施的过程。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一)划定基本农田的依据

  划定基本农田的依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协调各业用地的最高规划。特别是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明确划出各种土地利用区,其中包括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考虑各行业的用地需要、耕地的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需要,因此,基本农田划定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二)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范围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这部分耕地是国家和地方确定的商品粮基地、商品棉基地和商品油基地,这些地方生产的粮、棉、油商品率高,对国家市场调节贡献大,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保证城乡居民生活中起到关键作用。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商品粮、棉、油基地的建设都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政策,并给予一定的投入和扶持。


    对这些地区的耕地要实行特殊保护,不然将会造成商品粮、棉、油基地耕地大量减少,而使这些基地提供不了商品粮、棉、油,甚至满足本地需要都有困难,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也考虑这一点。通过规划,增加商品粮、棉、油基地耕地保护的面积,特别是将这些基本水利设施好、产量高的优质耕地尽可能受到特殊保护。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这部分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这是由于我国耕地总体质量差,人均水平低,有一些耕地长期耕种将会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这些耕地必须有计划地退耕还林还牧;为了保证当地人民的吃饭需要必须保护一定数量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或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虽然目前产量不高,但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经过改造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满足人民生活对粮食的需求,也应受到特殊保护。


  3.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是为解决城市人口吃菜问题的“菜篮子”工程的主要基地,是耕地中最肥沃的土地部分。一般都有良好的水利设施,生产条件好,产量高,一般离城市较近,如果不采取特殊的措施,很容易被占用。况且要形成新的蔬菜生产基地将要投入大量资金,并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形成。因此,这些耕地应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予以保护。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是农业科研、教学的基地,虽然直接生产的粮食不多,但对农作物产量的提高、新品种的推广等都有着特殊的贡献。解放以来,我国粮食单产的增加,主要是靠农业科技的进步及新品种的引用实现的。而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对耕地的土壤、气候、水利等都有特殊的要求,占用之后重新建设要经过很长时间,影响农业科研的正常进行。因此,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予以保护。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此外,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在具体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应当根据当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合理布局,相对集中,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从严控制的城市、村庄和集镇等长期规划相协调。

返回列表
相关阅读
村党委的基本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若在一个行政村中存在三个或三个以上党员时…